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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司项目监理履职推行“把关”“抓要”

    来源:湖北引发  时间:2017-06-02 07:54:53 点击数:12398

      公司在项目监理履职实践中,大力推行“把关”“抓要”,已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      所谓“把关”,就是严格执行《风险控制与质量保障制度》,把好签定代理合同关、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关、接受报名和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关、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关、编制发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关与招标答疑关、开标评标关、撰写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关、签发中标通知书关、合同备案阶段关、整理资料关和跟踪了解采购人对招标过程意见关等12个关口。
      所谓“抓要”,就是抓住控制和保障工作的要点,其主要是检查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执行的程度;督促按时、按规定召开答疑会和开标评标会议;评估招标工作小组的协作、协调和配合程度;协助招标代理与招标单位的交流、解释工作;听取委托方的评价意见及建议;监督招标人员诚信自律的执行情况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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